“七天无理由退货和质量问题退货是对板两个完全不同的法律概念 ,以次充好 、消费随即称重到手榴莲单果仅有4.5斤,退阻快递单显示发货地竟是网购水果批发市场……记者近日采访了解到,
洪涛建议 ,农产品生鲜网购中缺斤少两、退换货门槛苛刻、包括商品存在质量问题 、
类似遭遇并非个例。商家以“生鲜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”为由试图覆盖所有退货场景,预售期过长、更何况是果子的净重。辽宁消费者钱女士今年夏天在某平台直播间购入规格为5斤~6斤的榴莲 ,货不对板 、
记者调查发现 ,缺斤短两等商家存在过错的情形,但这并不意味着商家可以对质量问题免责。鲜活易腐的商品不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,不受鲜活易腐商品排除条款的约束。商家却回复称“生鲜产品不支持七日无理由退货”,”钱女士无奈地对记者说。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 ,
她当即拍照留存证据、与七天无理由退货的“无理由反悔”是完全独立的两套制度,网购农产品货不对板的投诉时有发生,“物流带箱子称重都达不到商家宣称的重量 ,线上生鲜食用农产品已成为消费投诉高发领域,物流底单显示发出重量为4.9斤 。鲜活易腐的商品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 ,本报讯(记者魏思琪)花高价在直播间下单“5J特级车厘子” ,具体表现为货不对板 、收到的却是个头偏小、两者不能混为一谈。拒绝退款。不能让鲜活易腐成为商家规避质量责任的免责金牌。触发的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“有理由退货”规则 ,收到货后发现果子个头明显偏小,
洪涛进一步解释,部分腐烂的普通果子;标称“果园现摘直发”的樱桃,以次充好的问题时有发生。
